第四百九十二章 觊觎宝马
苗七有些坐不住了,他亲眼见识到了那个恶魔的杀伤力,如果那个恶魔横行塞外,还无人可制的话,那将是一片浩劫,难以想象的灾难。 “我要赶紧给教主发封信,先告辞了。”苗七带着他的人退了出去,到对面找到一处落脚点后给赵全写信,告诉他这个不幸的消息,请赵全密切注意各地的动静,并且早日想出对付恶魔的办法。 哈桑没敢走,三娘子还在这里呢,他必须留下来保护。 苗七之所以敢走,是因为圣女根本不用人保护,在所有人里,哪怕圣女法力已经不在顶峰了,依然是他们之中最高的。 左羚领着三娘子和圣女来到她们住的地方,左羚和李香君现在还是住在况且的行辇里,况且倒是天天住在中军大帐里。 “这就是你们住的地方,很漂亮啊。”三娘子看着帷幕围起来的地方,有各种样式的小帐篷,都是给丫环、女护卫还有那些舞伎住的,这些女孩子在外面架起木杆,晾上衣服,倒是五颜六色,色彩缤纷。 “我们住的是那里。”左羚笑道。 “这……”看到行辇时,三娘子和圣女也都惊住了。 虽说她们来时乘坐的行殿已经够高级了,但是跟这个行辇比那就是鸽子遇到大鹅了,根本不是一个等量级的。 “你们带着房子来了?”圣女也苦笑起来,她很难想象这么重的行辇怎么能拉动起来。 塞外一般的行殿都非常轻,不过就是把高级的蒙古包放在马车上而已,当然一般用牛拉车,牛的耐力好,适宜于跑长途,用马拉只是快捷漂亮,并不适用。 况且这辆行辇简直就是把一座小型宫殿搬上了马车,难怪她们看到后目瞪口呆。 “是用八匹马拉着的。”左羚解释道,然后指指在一边吃草料的十匹御马。 三娘子看到后气的发狂,这可是天马啊,他们居然用天马来拉车,这简直不可理喻,而且还是天大的罪过。 “你们……用它们……拉车?”三娘子气的话都快说不出来了。 “是啊,你可别小看这些马,力气大着呢,拉着这么重的屋子还比最快的马都跑的快。”左羚那里知道马的学问,还以为三娘子的意思是不应该用马拉车呢。 “你们……”三娘子气的无语了,差点把该死两个字说出来。 “这太奢侈了。”圣女也摇头。 她虽然不骑马,却也知道这种天马的稀有程度和贵重程度,就是在草原上也找不到多少,基本都是在王公贵族的马厩里,当祖宗似的供养着,哪里舍得骑啊,都是留着配种用的。 “嗯,这是皇上借给我们用的,回去还得还给皇上,我们也没有这么奢侈的房子。”左羚解释道。 其实圣女说的奢侈是指用御马拉车,而不是指那座行辇,行辇再贵重也有价,这种天马乃是无价之宝。 “这些马也是皇上借给你们的?”三娘子问道。 “不是,是皇上赏赐给况且的。”左羚笑道。 这是况且的家风,他的夫人跟他都不肉麻地叫什么夫君啊当家的什么的,儿是直呼他的本名。 三娘子很是眼红,她觉得自己收下外面那座帐篷是个错误,早知道应该要一匹天马才对。当然这也就是想想,她不可能真的开口要,那就太贪心了,会让人笑话。 “我们内地的马比不上你们的马,难怪你们看不上眼。”左羚还饱含歉意道。 “你别说了,再说我们就哭了。”三娘子快被左羚说的要流泪了。 “怎么了,我说的是真心话,别的可能塞外比不上内地,就是马匹比内地强,这个大家都知道啊,我说错了吗?”左羚不解道。 “你还嫌不够啊,这样的马就是俺答王的马厩里也没有十匹啊。”圣女苦笑道。 “怎么?这些马非常值钱吗?”左羚吓了一跳。 “什么叫值钱啊,根本买不到,要不你们卖给我一匹,多少银子都行。”三娘子再也忍不住了,跳脚道。 “是这样啊,对不起,我不知道。”左羚有些惶恐道。 “不过这些马都是皇上赏赐的,都有记录在案,回去了要点数交还的,没法卖,不然让他送你一匹都行。”左羚解释道。 “败家子,你们的皇上还有况且还有你们都是败家子。”三娘子气的转过脸去,不愿意看她们了。 左羚笑了,不过就几匹马而已,皇上败家的事干的多了,而且天天都在干,那些事让她们知道估计得气疯。 当然也不是皇上败家,而是皇宫历代制定的政策都是败家制度,不过话说回来,不败家也显示不出皇家风范来。其实隆庆帝是非常讲究勤俭持家的好皇上,可是也架不住宫廷制度败家,他也没办法更改这些制度。 就像他当亲王时,喜欢吃临近一条大街上熟食店里的果肉馅饼,五文钱一大盒子,结果他当上皇上后,让御厨给他做同样的果肉馅饼,御食监的几个大小太监统计了一下费用,过来告诉皇上,光是打造各种模子就得一千两银子,然后每个馅饼都得花费五十两银子。 隆庆帝听到后,气的脸都扭曲了,下面的人贪财,却也没这么贪财的法儿啊,一下子把价格提高了一千倍,他心疼之下干脆不吃了。 这事并不是明朝独有的特色,备受后人推崇的大宋也是如此,宋朝的宋仁宗也是一个勤俭皇帝,有一天想吃生蚝,结果想到一两银子一个的价钱,就强行忍住了。 还有一天他忽然想吃驴肠,就问太监,如果他偶尔吃一顿驴肠,是不是以后每天都得杀一头驴伺候着?太监马上给了他明确的回答,是的,万岁爷,御膳房必须每天杀一头驴。 宋仁宗想到自己哪怕不吃,每天都要杀一头驴预备着,亏大了,所以干脆也就忍着不吃了。 皇上想要不败家就得忍着,可就是再怎么忍着,那败家制度也还在那搁着,每天依旧就是败家。 左羚把三娘子和圣女还有她们的丫环侍从请到行辇里落座,然后派人拿来给三娘子准备的礼物,都是名贵的绸缎和瓷器。 塞外缺的也就是这些,至于金银器玩,塞外反而不缺,甚至比内地还多。 当然这也就是指那些王公贵族,普通牧民根本不知金银为何物,更戴不起名贵的金首饰,顶多也就是买一两件银首饰。 每年朝廷和塞外做生意,都是输出大批的绸缎瓷器,赚进不少金银,也不是说塞外金银就多的了不得,塞外金银主要是集中在那些王公贵族手里,牧民们还都过着以物易物的生活,根本不用钱。 明朝却不是这样,普通人也得用钱买东西,以物易物只是在非常偏僻的山区,所以明朝总体的白银数量并不少,比塞外多得多,可是人人都要用,那就显得少了,而且根本不够用。 三娘子看着给她的几箱子礼物,都是非常漂亮能量的东西,十分高兴,脱口道:“你们汉人好东西太多了,难怪我祖可汗天天想着怎么抢你们的。” 众人闻言都是大笑,这姑娘太实诚了,把心里话都说出来了。 圣女急忙笑道:“俺答王也不是真的要抢,就是朝廷不肯卖东西给我们,那就只好抢了。” 左羚并不知道圣女的身份,还以为她也是三娘子的侍从呢,就笑道:“那你们以后别抢了,况且这次就是要跟俺答王谈判的,以后还是花银子买的好。” 三娘子笑道:“能买到谁还愿意抢啊。” 众人又是一阵大笑。 细想也是,还是花钱买最妥当,抢东西虽然来得快,省钱,其实花费的代价可能比买还要大,大炮一响黄金万两,一方面指的是能抢到多少,另一方面也是指自己的军队要花费多少,军队只要一开动,每天的耗费就是很多很多的银子,各种损耗消耗能让一个国家被拖得破产。 “你们外面的马真的不能卖啊?”三娘子多左羚附耳小声道。 她还是被外面的天马牢牢拴住了心,她真想有那么一匹天马,不是用来骑,而是天天看着就高兴。 她也有自己的马队,从小就有,而且她的马也都是精挑细选,万里选一的,不过眼前这种级别的御马,却是一匹都没有,哪怕是俺答王也没有几匹。 汗血宝马虽说是一种马的品种,但是蒙古马并不是汗血宝马,也不产这个品种的马匹。所谓的汗血宝马,也不是每匹都是日行千里的宝马,就像人类一样,出类拔萃的人总是极少数极少数。 “这个,可能没法卖,若是能卖就能送给你了,我们也不差这几个钱,不过我给你问问况且。”左羚有些为难道。 “你天天坐车,要天马做什么?”圣女觉得三娘子主动开口买马有些丢人。 “不干什么啊,就是天天养着然后天天看着啊。”三娘子非常坦诚地道。 “那有什么意思啊,不是等于高价买了一个祖宗吗?”左羚睁大眼睛,不解道。 “这你就是不懂了,我们塞外的人爱马就跟你们汉人喜欢金银珠宝一样。”三娘子笑道。 “我们汉人也不都喜欢金银珠宝啊,我最喜欢的是药材。”左羚摇头道。 喜欢药材?这回轮到三娘子懵圈了,这钦差夫人都是啥爱好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