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二章 送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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阴阳分两界,人鬼皆殊途。 花开两朵,各表一枝。 不管地狱的动荡,到底有多厉害,阳间,依旧是该刮风刮风,该下雨下雨。 经过了昨晚的炮火连天的一夜, 人们还是得继续开始投入新一天的忙碌。 阳光,准时地照射进了书屋; 而书屋的老板,也很准时地躺在那里,来赴自己和朝阳的约。 一窗之隔的南大街,哪怕是早上,暑味也已经弥漫起来了,行人只要稍微走得快一点,汗珠子就会不自觉地往下落。 周老板坐在凉气充足的书店里,手中的报纸头条则是关于全球变暖日益严峻的报道。 莺莺端着咖啡走了过来,将杯子放在了周泽面前的茶几上。 周泽默默地挪开报纸,伸手进兜里,取出了一个小礼盒。 莺莺的视线,不自觉地跟着礼盒走。 “送你的。” 莺莺打开了礼盒,里面放着的,是一枚戒指。 上头的钻石,并不是很大,但你要硬说小,也太昧着良心。 无论是造型还是款式,都算是新潮,当然了,这克拉数,也在奢华中不失简约。 “老板,谢谢你。” 周泽点点头,继续用报纸遮挡住自己的脸。 远处, 白狐对着这边翻了个白眼, 不管眼前的这个男人,在别的事情上是多么的心狠手辣,但在面对男女之事儿上,却总是生硬得让人窒息。 这还是面对自家的女仆,要是面对其他的女人…… 白狐一念至此,微微皱眉,似乎,那个有着一双大长腿的女人,也挺吃这一套的。 是的,戒指,是白狐帮周泽买的。 至于为什么在七夕过了之后的第二天才送,白狐能够理解。 对于别的男人来说,七夕当天不管送什么礼物献什么殷勤,都是为了当晚的打靶。 但眼前这个看报纸的男人…… 嗯,所以今天送礼物,好像也没什么不对的地方。 拿到老板的礼物,莺莺很开心。 莺莺不缺钱,这几年,虽然一直拿自己的陪葬品在倒贴自家老板, 但现在正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阶段,太平盛世,政通人和,百姓安居乐业, 正所谓盛世古玩,所以,莺莺还剩下很多很多的陪葬品。 但,自家老板穷啊! 送个礼,真的很不容易。 就像是人家有十块钱,给你十块钱,另一个人有一千万,给你十块钱,能一样么? 虽然大部分人还是会选择有一千万的那个…… 但不管怎么样, 这一枚戒指,足够莺莺开心很久很久了。 “老板,我去后面摘点菜回来。” “嗯。” 等莺莺提着篮子走出书店后,白狐当即跳到了周泽面前的沙上。 “还有一枚小一号的戒指,这是打算送给那个医生的么? 吃着碗里瞧着锅里, 呵,男人。” “对戒。” “两个不一样重的对戒?”白狐反问道。 “钱不够呗。” 钱不够,第二枚自然就缩水了。 白狐愣了一下,一时间,似乎也真的不好分辨到底是真是假,毕竟,眼前这位书屋大Boss,是真的穷。 “你不去地狱么?” 书屋的很多人,都去地狱了。 “地狱,有给妖开的职位么?” “你现在抹脖子还来得及。” “呵呵,话说,你手底下一大帮子人,都去改换门庭了,你就一点都不吃味?” 周泽懒得搭理她,自顾自地端起咖啡,喝了一口,瞧着外面的人流。 “还是,你觉得,自己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,还不如让跟着自己好几年的手下们,都能奔一个好前程?” 周泽继续不一语。 “不回答就算了。” “你今天话有点多。” 白狐跳到周泽面前的茶几上, 弯腰, 张口, 一枚白色的内丹被其从嘴里吐了出来。 “这是我这一年来刚凝聚出来的内丹,你收着吧,没办法和龙脉比,但关键时刻,哪怕多吃一枚糖豆还能多一点儿力气不是。” 周泽伸手,把这一枚内丹拿起来。 这内丹,看起来跟夜明珠似的,估计能卖不少钱。 “怎么今天的画风,有点迷眼?” “别以为我们白狐一族除了勾搭穷酸书生就没其他本事了,其实,我们精明着呢,我进来得晚,没什么特别大的交情,这个,就算投名状吧。” 周泽笑了笑, 把妖丹丢回给了白狐, 道: “心意收了,礼拿回去。” 白狐将内丹重新吞咽了下去,随即道: “瞧不上?” 周泽摇摇头,道:“是用不上。” “这么消极绝望?” 周泽默然不语。 白狐转身,回到自己最喜欢待的角落位置去了。 周泽重新摊开报纸, 心里则是想着, 这会儿, 安律师, 已经得偿所愿了吧? 安律师当上平等王的话,书屋下面的一大批人,该升官的自然也就能升官,至少,这前程,算是有了。 他这个当老板的,也不算欠他们的了。 外面, 起风了, 不同于夏日里的暖风,吹得人心头更加焦躁,这一股风,却带着一种沁人心脾的凉意。 门口, 出现了老道的身影。 小猴子还被他抱在怀里。 推开门, 老道走了进来, 先看向了周泽, 周泽放下了报纸。 “成了?”周泽问道。 “成了。”老道回答道。 干脆简单得,像是路边摊上卖肉夹馍的大婶儿。 “来俩馍。” “十块。” 在二人的语境里,安律师心心念念的那个平等王的位置,和一份肉夹馍,差不离。 周泽伸手,指了指对面的墙壁,道: “裱上了。” 老道先前和安律师带回书店的那幅山水画,周泽在昨晚就让莺莺给贴在了墙壁上了。 不大不小,面积刚刚好。 其实,一幅水墨画贴在墙壁上,反而能给书屋的装修上,增添一股书香气息,毕竟,这幅画,确实画得很好。 唯一的缺点, 可能就是里面只有景,却没有人和物,未免显得不够生动,稍显清冷了一些。 老道把小猴子放下来,自顾自地走到了那幅画前。 小猴子挺着个圆滚滚的肚皮,一晃一晃地走到白狐身边,还不时地打个嗝儿。 白狐鼻子灵,从这嗝儿里,它嗅到了恐怖的灵气。 一时间,目光里,全是艳羡! 而小猴子眼里,只有残余的惊恐和绝望。 是的,地藏种了几百年的灵芝仙药,被老道一股脑地全都塞进它嘴里了,得亏它本体是一尊妖猴,身躯强悍,但就这样,依旧被撑得够呛。 “不舒服的话,可以吐点儿出来,我帮你接着。” 白狐关切地说道。 这时, 老道忽然“呵”了一声, 白狐整个人如遭电击,毛都竖直了起来,马上吓得匍匐在了地上。 小猴子又打了个嗝儿,走过去,抱住白狐,回瞪了老道一眼。 老道这才不作理会。 要晓得, 在前一刻, 老道可是曾在泰山顶上, 连灭三巨头, 硬生生地把一头^(* ̄(oo) ̄)^, 哦不, 是硬生生地把一头安不起给推上平等王的位置上的。 此时, 哪怕是身上还残留着的些许硝烟气息, 也绝不是这小小一只白狐能消受得起的。 “我说啊。” 老道回过头,看向周泽。 周泽放下咖啡,看向老道。 “轩辕剑,该找你了吧?” “轮到我了。” 昨晚周泽又做梦了, 轩辕剑, 已经在其眉心位置了。 老道笑了, “那是真的快了。” 周泽不语。 老道抿了抿嘴唇,继续道: “其实,地藏的那会,我是被比下去了,这一点,我心里清楚的。” “哦。” “所以,我现在有些犹豫。” “犹豫什么?” “犹豫着,我是否应该先留下来,等着看你被轩辕剑砍的景儿,还是为了避免再被比下去一次,早早地,不如归去。” “随你吧。” “他们大概晚上就回来了。” “这么仓促?” “谁才是真正的老大,他们心里,还是有点数的。最起码,在你被轩辕剑一剑劈死之前,他们在你面前,还是会乖巧得跟狗一样。” “我不是很喜欢这个比喻。” “哦,我忘了,你们喜欢把狗说成朋友。” 说罢, 老道往后退了几步, 在沙上坐了下来, 道: “那我,还是再等等吧。” 周泽笑道: “还是想看我的下场?” “不看的,不看的。” 老道忙摆手, 继续道: “我这人,胆儿小,最怕见血了,看得会心慌,眼晕,一辈子啊,最见不得这惨烈的事儿。” “呵呵。” “先留下来,陪你们聚个餐,再走,至少,在你上路前,得先给你敬杯酒。” “谢谢好意。” “应该的,至少相伴一场的缘分,总不能看你走得太孤单,这阳间谁家里走人了,还得比比哪个单位哪个大人物送的花圈更够分量呢不是?” “是这个理。” “就是嘛,有我这泰山府君在这里给你送行,至少不能算是寒酸吧?” “将就。” 接下来, 是长久的沉默, 沉默之后, 是老道的一声叹息, 像是在问周泽, 又像是在自言自语, 他指着自己的鼻子, 道: “我明明已经躲过了轩辕剑了, 但怎么还是有种,我已经被它杀死了的错觉?”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还有最后一个大高朝,书屋就该结尾了。 可能,差不多是月底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