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2章 走进瀚海(二)
在沙漠里,被渴死的可能性比被饿死要大许多,高云朗见过女同学为了减肥,一个月吃的东西还没他一天吃的多,每天还龙精虎猛的跑步。 就算男人比女人的平均消耗量要大,也不会相差太多。 所以,要解决的是水。 在青山市的设定里,并没有空间戒指这种耍无赖的东西,该背的该带的,都符合基本法。 “出差要有补助。”小龙说。 “给,给……” “沙漠属于高危地段,还要再给一份高危职业补贴。” “给,给……” 机智的高云朗召唤来了小龙,让他跟着自己一起进沙漠。 带着北海龙王的儿子,不仅保证了水源,还相当于一个行走的冰库,在炽烈的沙漠里能喝上一口冰水,真是神仙般的日子。 出差补助和高危职业补贴什么的,再怎么也不会超过五万青币吧,赚来的都给他就是了。 从地图上看,玉关离他们出发的小镇没有多远,根本就可以算做是沙漠的边缘,但是从清晨走到下午,还没有看见玉门的影子。 “我想知道前任市政官对沙漠部落做了什么,为什么要偷偷摸摸的,不能骑着你直接飞过去?”高云朗艰苦的把自己的腿从沙子里拔出来,被风吹过来的沙丘,很松很软,一脚踩下去,陷进去半条腿。爬沙丘也是心累,往上走三步,倒要往回滑两步。 一百米的沙丘,走的高云朗快断气。 小龙还是那副平静无波的模样:“不知道,我只是一个打杂的,市政官大人想做什么,做过什么,只要他不说,我也不会问。” 大概小龙知道些什么,不过是为尊者讳,不方便说。不愧是个官二代,保密政策与思想素养就是高。眼前一片茫茫红色沙漠,脚下偶尔飞奔而过一团风滚草。 “我靠……”高云朗的脚第N次深陷沙漠后,忽然觉得腿上一阵刺疼,拔出来的时候,小腿上一条细细的血口子。 “什么玩意儿?”他扒开遇害之地,在细密的沙中,里面藏着一片薄而锋利的贝壳。 “这里为什么会有贝壳!” 难道这里在古代也是海洋?由于地壳隆起才变成了沙漠? “有人把钱丢在这里了。”小龙捡起那枚贝壳,“这个拿到阿尔法星球,够吃半个月。” “丢钱的人呢?”高云朗觉得自己身为市政官,应该做到拾金不昧。 “如果没死,那就还活着。”小龙将贝壳递给高云朗。 这句话逐字逐句来理解,没有任何问题,怎么听起来这么奇怪呢? 算了,这不重要,拾金不昧之外,还有一句一切缴获要归公。 市政官就是公家的代表,再说,这个小破贝壳把自己给划成这样,就算是它赔的医药费好了。 高云朗心安理得的把贝壳收进自己的衣袋里。 晚上,高云朗从包里摸出两块干饼子,递了一块给小龙:“吃点。” “我去加个菜。”小龙站起身,向远处的沙丘走去。 不一会儿,他回来了,手里提着四只沙兔,放下之后,就开始处理。 “呀?这么多。”高云朗搓搓手,“我吃一只就够了。” “我也是。” “那你还弄这么多来?我们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道路,不要赶尽杀绝,要给子孙后代留下……” 正蹲在地上给兔子开膛的小龙,狠狠的向下扎了一刀,发出“扑哧”一声。 “它们知道的太多了。” 高云朗摸了摸自己的肚子,感觉有点疼。 “如果它们跑了,告诉别人,市政官在这里,你猜会怎么样?” 听起来很有道理,高云朗摸摸下巴,像自己这样气质高贵、卓而不凡的人,随便往沙丘上一站,就连普通的小型低智走兽,都可以认出自己是市政官。 小龙的刀法相当利落,光是看着,就是一种暴力美学艺术。 火堆上很快架起了四只兔子,红色的火焰舔舐着抹上调料的兔子,皮下的油脂被烤出来,慢慢凝成一大滴,落在火中,又是一阵“哧啦”响动,火光大盛,包住了兔子,浓烈的肉香四溢,被夜风吹到很远很远。 烤好的兔肉,色泽焦黄,看起来非常有卖相。 高云朗咬上一口,脸色突变。 “怎么?不好吃吗?”小龙看着他,大厨对于自己的厨艺被人鄙视,感到很受伤,他跟着咬了一口:“挺好吃的啊,多嫩的兔子。” 对了,小龙没有味觉,他吃玉媚做的东西,跟吃锦鲤姐妹做的东西,还有随便跟着小美嚼生黄豆,都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,高云朗很想去发一条“身为一条龙,没有味蕾是什么样的体验?” 高云朗从布包里掏出一包调料,这是他从沙漠小镇离开的时候,捎带上的,虽然调料品种不多,比起学校门口卖烤羊肉串的小摊还不如,但是,至少比什么都没有强。 他撕下一条兔肉,在调料里蘸了蘸,送进嘴。 风越来越大了,火堆被吹得呼啦啦,向地面贴去。 小龙神色凝重:“小心,有东西靠过来了。很多只。” 风声吹动沙粒,发出鬼哭狼嚎一般的声音,许久,风渐渐停下,鬼哭没有了,狼嚎依旧。 “啥啥啥玩意儿!!!”高云朗发现身旁一周,亮起了一点一点的绿色小灯泡,并不断向他们逼近。 “啸月狼。” 小龙站起身,严阵以待。 向他们走近的,是比正常灰狼要大上许多的狼群,全身皮毛的颜色与沙漠融为一体,还没有靠近,已经闻到它们身上的腥臭味。 “又是两个弱智赏金猎人,”站在最前面的狼,忽然说出人话,“把他们绑了,送到市政厅环境保护部,换赏钱。” 高云朗被这猝不及防的大转弯掀了一跤。 他低声问小龙:“不是说这里的居民,跟市政官感情不好的吗?” “可是它们跟钱感情很好,抓到一个擅闯环境保护地的人,赏青币100。” “它们要钱干什么?”这年头,狼都要钱了??? “到镇上买酒喝。” “它们不是强盗吗?还会买?” 狼王被高云朗激怒了:“好啊,原来这两个不仅是弱智赏金猎人,还是种族主义者,抓着先打个半死,再送到市政厅去!” “误会,误会,天大的误会!” 高云朗的声音被狼嚎盖住,狼们向他直扑过来…… 狼们与他擦肩而过…… 狼们扑向了火堆上的两只兔子,以及高云朗剩下的半只兔子…… 兔子吃完了。 捡到高云朗吃剩下兔子的啸月狼的脸上露出了谜之笑容:“哦,我的月神,世间怎么会有这样美味的食物!” “就是很一般的熟肉。” “不不不,你不明白,你舔舔我的爪子。” “哦,我的月神,天下怎么会有这样美妙的味道。这只兔子被下了诅咒吗?” “咳……”高云朗出声,打断了它们的聊天,“只是下了药。” “啊……下了药,我死了,我死了!!!” 这只狼,将来去马路上当碰瓷的,一定骗不着钱,太浮夸了。 高云朗扶额:“这药只能让肉类变得美味,不会死的。” “少废话,先把你们抓起来再说。”狼王恶狠狠,所有的狼一同向着高云朗步步逼近,森然的白牙,在火光的照耀下,显得分外骇人。 高云朗抬起双手,隐隐的风,在他的手中流动。 “爸爸,能不能先留下他,我想问问肉是怎么被做好吃的?”狼王身旁一只身材较小的啸月狼说道。 “这种事不重要,把他们送到市政厅,就可以换到200青币。洞里的酒断顿了。”狼王摸摸小狼的头。 小狼一脸不高兴的转过脸:“我不管,你不让我问,我就要闹啦!!!” 狼王忙不迭的说: “哦,当然可以,我的女儿,你想问什么,就问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