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76章 南宝衣心惊肉跳
姐妹俩商议妥当。 第二日,南宝衣借着帮黎大娘借油壶的名头,偷偷跑到那户人家,打听他们前往长安的时间。 那户人家是对姓张的中年夫妻,带着三个孩子。 张娘子拉了南宝衣的手,戒备地瞅一眼院外,好心提醒:“明天辰时,我们在东边村口的小树林等你们。 “小娘子,别怪大姐没提醒你们,那户姓黎的人家凶横着呢,以前给傻儿子买过媳妇,没两天就被活生生打死了……当今律令,傻子犯事,判为无罪,所以谁也不能奈何他们家,可惜了那如花似玉的闺女。你们逃走,是对的,只是得小心些,别叫那家人发现。” 南宝衣谢过她。 抱着油壶回到黎家小院,她把张娘子的话讲给南胭听。 南胭坐在屋舍里的小板凳上,高高捋起裙摆,正往膝盖上敷药。 闻言,她抬起眼帘:“这个村子远在深山老林,如果错过张娘子一家的牛车,咱们不知何时才能逃出去。妹妹,咱们必须抓住这唯一的机会。” 南宝衣谨慎认真:“我都听姐姐的。” 南胭见她乖巧,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她脸上的伤疤,眼眶微红:“从今往后,姐姐会保护你……” 可是黎家的动作,比她俩想象得更快。 是夜。 南宝衣和南胭坐在榻上,仔细商定明天黎明偷偷逃走的细节,黎大娘忽然喜气洋洋地走进来,手里还拿着一件红罗裙。 她笑道:“你俩恢复得很快,我心里真是高兴。这件红罗裙是四十多年前,大娘出嫁时穿的,可值钱了。送给你们姐妹,好不好?” 南宝衣望去。 红罗裙破旧发黑,袖口和领口上还有斑驳油腻的污渍。 给她当擦脚布,她都嫌脏。 只是…… 少女的丹凤眼中划过暗芒。 黎大娘特意强调“出嫁时穿的”,显然是急不可耐,急于促成她们和傻子的婚事,其心可诛! 她瞟向南胭。 南胭弱柳扶风般下榻,温婉大方地行了个福身礼,娇声道:“多谢大娘美意,这件红罗裙做工精致,这走线,这绣花纹,当真是再绝妙不过!” 她捧着红罗裙啧啧称赞,仿佛没见过这等好物。 黎大娘被她哄得眉开眼笑,慈蔼道:“大娘刚刚翻过黄历,今天宜嫁娶,不如你俩今夜就跟了你们表哥。这个月怀孕,到明年开春就能生两个大胖小子,你们姐妹加把劲儿,三年生四,五年抱六,以后家里孙子成群结队的,多热闹呀!” 南宝衣暗暗翻了个白眼。 生那么多孙子作甚,家里是有皇位要继承嘛? 南胭状似娇羞,柔声道:“可是我们姐妹还没有准备好,和表哥也没什么感情,还请大娘宽限些时日……” “洞房这种事,要什么感情?!”黎大娘不悦,意识到自己语气太凶,又连忙道,“大娘是说,等你们成了家,慢慢不就有感情了?咱们女人啊,都是这么过来的。等你们再怀个孩子,可不就过上了幸福美满的日子?你看,大娘嫁了人生了子,如今小日子过得多好啊!” 南宝衣瞥向她。 她穿得破破烂烂,一年三百六十日起早贪黑地干农活儿,还得侍奉老男人和傻儿子。 这样的日子,也叫好? 可别祸害她和姐姐了! 她想着张娘子说过的话,怕黎大娘手里沾过人命,不愿惹怒她,因此出声道:“黎大娘,你想怎样就怎样吧。” 反正姐姐手上有老鼠药。 黎大娘满意地笑了。 她把傻儿子叫进来,叮嘱道:“壮儿,你今晚就歇在这间屋里,以后都要歇在这里,记住了?这两个妹妹,是你的婆娘,以后要给你生孩子的。” 傻男人懵懵懂懂地点点头。 黎大娘促狭地笑了笑,扭着腰身,得意地离开屋舍。 南宝衣听见了挂锁的声音。 她和南胭对视一眼。 屋舍从外面反锁,她们想逃走,只能翻窗。 不过眼前最要紧的,是怎样对付这个傻子。 傻男人没靠近两个姑娘,只坐在板凳上,剥野果子吃。 南宝衣试探套话:“你可娶过媳妇?” 傻男人从没被姑娘家搭过话,羞涩地点点头,倒豆子似的傻气道:“娶过两个,是俺娘从山外面骗进来的大闺女。她们读过书,不安分,不肯生娃,还总想逃跑,俺娘就让俺打她们。俺力气大,不小心把她们腿打折了。娘说没钱给她们看诊,养着浪费粮食,就叫俺勒死她们,扔山里喂野狗了!” 南宝衣心惊肉跳。 这家人,真狠呐! 她盯着傻男人,他正专心吃果子,仿佛人命对他而言什么也不是。 许是白日里干农活儿累着了,傻子吃完野果子,并没有对她们做什么,渐渐躺在板凳上睡死过去。 鼾声如雷。 南宝衣忌惮道:“把他绑起来吧。” 南胭点点头。 农家小屋,最不缺的就是各种农具。 南胭拿来两指粗的麻绳,轻手轻脚地绕过傻男人,把他绑在了长凳上,还系了个死结。 这一夜,南宝衣和南胭几乎没有合眼。 她们紧紧牵着手,始终警惕地注意着绑在长凳上的男人。 至黎明。 东方终于浮现出鱼肚白。 南胭揉了揉满是红血丝的杏眼,轻轻推开木窗,利落地翻过去,又把手递进来:“妹妹!” 南宝衣盯着傻子,道:“姐姐,咱们在小树林汇合,我还有点事。” 南胭愣了愣,想起自己也有点事,于是点头答应。 南宝衣走到墙角,拿起靠在那里的大铁锤。 也不知怎的,屋子里明明摆着一堆镰刀、锯子等玩意儿,但她偏偏看这只大铁锤最顺眼。 可能她当顶尖高手时,最趁手的兵器就是大铁锤吧。 大铁锤黝黑沉重,她拖起来很是费劲儿。 拖着铁锤行至傻子身边,他还在呼呼大睡。 南宝衣站立片刻,抡起铁锤,猛然砸向他的脑袋! 血液四溅! 她淡漠地擦去溅到脸颊上的血渍。 当今律令,傻子犯事,可以判做无罪。 律令保护傻子,那么,谁来保护无辜被害的女孩子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