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九章 我从来不出卖!
钱,果然是个好东西,连修行者都会对其动心。 单单是这几天他就搜集到了不少好东西,整间房子都被各类书籍堆满了。 当然,大部分都是假的,但是还是有些真东西的。 符咒类,他弄到了去尘符、破妄符、静心符、敛息符、护身符等。 术法类,这类很少,在红尘世俗里已经很难寻到了,他就搞到了两门,火球术和降头,前者没多大作用,威力也就和燃烧瓶差不多,至于降头,这个东西大部分人应该都是知道的,诅咒类嘛,挺邪性的一个东西,比如爱情降,还能帮忙谈恋爱,能让人喜欢上她第一眼看到的人,直接就省了追妞所用的时间了。 阵法类,找到了几门镇压僵尸、困住厉鬼的阵法。 在屋子里呆好几天了,陈煜准备出去走走,打开门,鲨鱼正在外面候着,陈煜闭关的这几天,一直都是他在守关,防止有人来打扰陈煜修行,那些功法秘籍也都是在固定的时间间隙送进来的,修行者修炼时不能被外界打扰,否则很容易走火入魔。 “老大,这有一封从香港送过来的信。” “嗯…我看看。” 陈煜打开信,发现里面有张照片,是一个昏睡过去的男人,皮肤黝黑,五官端正,神情看起来很憔悴,胳膊上还有许多细小的针眼。 照片的反面有字:老大,你要找的人找到了,怎么处理给我打个电话就行。——细鬼 是的,照片上的这个男人正是阿芬的前夫阿乐,和古校长有几分相似,不过气质上差太多了。 怎么处理…… 看着阿乐胳膊上的细小针眼,陈煜猛然之间想到了什么,沉思了片刻,他给细鬼打过去了电话:“那个男的,直接处理掉吧。” (想到了什么结尾解释) “好的,老大,我这就让人去做。” 交代完细鬼后,陈煜随鲨鱼一块去街上逛了逛,买了点小吃,以前在真实世界的时候仅仅只听过这个城市的名字,这段时间忙也没空出来。 在街上买了点新鲜玩意儿,石岐乳鸽、蕉蕾粥、菊花炸鱼球等等,谈不上多好吃,就是感觉挺新奇的,尝了两口觉得不太合口味就扔给流浪狗了,下午两人去爬山,特地挑个座荒山,里面还有一些野味,陈煜和鲨鱼一人一把枪,比赛谁打的猎物多,鲨鱼的枪法虽好但论感知比陈煜差的远,最后略输了一筹。 逛完一圈,就在陈煜准备回去的时候,电话突然响了,是一个他许久都没联系的人——袁志华。 “喂,你在哪?” “内陆” “内陆?你在那干什么,赶紧回来,有任务交给你。” “什么任务?” “我们抓住了林昆手下管仓的球仔,他手里有林昆贩毒的证据,你赶紧回来辅助警署的人抓捕林昆。” 陈煜身体一震,这么快?在原剧中林昆在04年才被抓住,那时他已经把所有的事物都交给了阿力,准备开车去机场飞往美国去做手术,然而刚出家门就被毒品调查科的人劫住了,最终为了掩盖妻子也是毒贩的事实在厕所自杀。看来是陈煜的出现起了蝴蝶效应。 陈煜沉吟了片刻,对着电话那头道 “好,我这就回去。” 有些事情,总要做个了断的。 …… 夜晚, 陈煜坐在往返的游轮上思绪万千,远处,隐隐能看到灯火通明的香港岛。 他知道这一天总会来的,但没想到会这么突然。 拦住一辆出租车打车回公寓,推开门。 阿芬正在厨房里炒菜,晶晶坐在小板凳上写着作业。 “叔叔!” 晶晶抬头见是陈煜,眼睛瞬间眯成了月牙,颠颠的跑过来抱住陈煜的腿。 陈煜微笑着摸了摸她的小脑瓜。 厨房里的阿芬听到声音,心猛地一颤,连忙放下手中的锅铲跑了出来,眼中噙着泪,一把抱住陈煜。 “我想你了。” 两人几个月不见,彼此之间难免有些思念。 陈煜揽住她,但并未说出那五个字,而是沉寂了片刻,张了张嘴道: “我买了很多菜,你去休息会吧,我来抄。” 他想推开阿芬,但是阿芬抱的很紧,直到过了两三分钟,两人才分开。 来到厨房,陈煜做了几个自己拿手的家常菜,又煮了一锅八宝粥。 一家人围坐在桌子旁有说有笑的吃着晚饭,陈煜跟她们讲了这几个月自己在中山市听到的趣事。 喝了一口粥,陈煜捏了捏晶晶肉嘟嘟的小脸,笑着道“晶晶,你知道叔叔是做什么的吗?” 晶晶胖乎乎的小手拽了拽头发,小脸皱成一团: “晶晶不知道” “偷偷告诉你,其实叔叔是一名警察” 说着,陈煜做了一个biu~biu~biu的手势。 “警察?是老师说的那种抓坏人的警察吗?”晶晶眨了眨漂亮的大眼睛。 “嗯……差不多吧。” “哇,叔叔好厉害”晶晶的脸上满是崇拜。 阿芬在一旁笑吟吟的看着这一幕,她以为,陈煜只是在逗晶晶玩。 ……… 次日, 林昆拿着一个车钥匙从一座豪华别墅中走出来,门前放了一辆黑色的顶级豪车,跟在他后面的是大女儿,小女儿,小姨子,还有他老婆,看来是准备一家人出去旅游。 他刚放好行李,心中突然涌现出强烈的不安,一抬头就发现前面有好几个特警正朝着他们围过来,他面色大变,转身就想逃跑,但是发现四周已经被警察牢牢围住了。 “没用的,林昆,你的犯罪证据已经完全被我们掌握了,就算今天逃出去,你也出不了香港。” 袁志华拨开人群走出来,而站在他身边的,正是穿着一身警服的陈煜。 林昆眼睛瞪大,指着陈煜,面孔瞬间变得狰狞: “你!!!!” 他刚喊出一个字,就被周围的警察摁倒了,押向囚车。 香港没有死刑,迎接他的,将是几十年的牢狱生活,十有八九会伴他到死。 警署, “我想见他最后一面。”陈煜看着一旁的袁志华道。 袁志华皱了皱眉头,深思了一会儿,最终还是同意了,只是提醒了一句。 “记住,你是警察。” 陈煜推开刑讯室的门,走了进去,就坐在林昆的对面。 林昆冷冷的看着他,眼中充满了不解和愤怒。 “你卖我!” “我从来不出卖,否则现在进来的就不会只有你一个。”陈煜面无表情道。 “不是你卖我还能有谁!你记不记得你在香港走投无路是谁收留了你,你记不记得你赌博输钱被人砍是谁救了你。” 林昆眼睛通红:“我这辈子没信过人,就信过你一个,我是把你当做亲弟弟啊,你卖我……” 他不信陈煜的话。 陈煜没有解释,留下了一句话转身便走了。 “你小女儿的病,我会给她治好。大嫂,我也会让人送她离开香港去美国。” 走出警署,他点了一根烟,深深地吸了一口。 经历的三个世界中,这个世界是最搞他心态的,艹,什么玩意,妈的,当狗屁的卧底,真恶心人。 长吐一口烟,而此时脑海中的系统提示音也响起了。 “叮!三个大剧情已完成,宿主可选择继续停留完成更多剧情,也可选择一个星期后强制离开。” “一个星期后离开。” 陈煜回到家,和阿芬、晶晶吃了最后一顿饭,随后又和阿芬翻云覆雨了一番,在等她累的睡着后,在床头留了一封信,就坐上轮船再次去了中山市,中山市还有一些他存的药材,他准备吸收完这批药材的药力再离开。 清晨, 阿芬迷迷糊糊中往身边摸,却摸了个空,她猛地清醒坐了起来,发现身边已经没人了,枕头上压着一封信。 她有些恍惚,小心翼翼的打开信。 “阿芬,其实,你和阿乐的事情我是知道的,人这辈子可以犯错,可以犯很多次,但只要肯回头,就还有希望。 那天晚上,我并没有在开玩笑,我的确是一名警察,不过并不是一个称职的警察,上头有些任务,我要离开香港一段时间,可能需要几天,甚至几个月才能回来,希望我回来时,能见到你最美的样子。” (本卷完) 唉,虽然写的不太满意,但也尽力了,兄弟们,这一章从上午九点写到晚上八点,真快把我写吐了,下面作者的话可以看一下,填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