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四章:杀人之戒
“居然是他!?那个砸我车子的野蛮男人?” 南宫雪心里顿时翻起了一阵波涛汹涌,虽然那天自己做的不对,但也不是有意为之。偏偏遇到了正义感爆棚的周奇,自己偶然间悄悄溜出去透透气,结果却出现了这种情况。当时让经纪人来处理的时候,尴尬的简直想要钻到地下去。 周奇心里也十分尴尬,但他天生脸皮厚,一脸微笑地对南宫雪点了点头。 嗯?有情况? 看到周奇对南宫雪有小小的互动,秦可欣和吴忻漾顿时就注意到了这点。第一次,两个女人瞬间达成了统一战线。虽然遇到其他的“竞争对手”,两个人都有绝对的信心。但南宫雪不同,她可是被称为雪国女神,颜值和歌声都相当能打。 “简直就是诞生人间的天使,小姑娘,你叫什么名字?” 普林斯蹲下身来,激动地看着周青青。周奇能够看的出来,这个外国大师并不是装出来的,这让他很是欣慰。自己的女儿被如此肯定,他也觉得脸上有光彩。 周青青脸上始终带着淡淡的笑容,“我叫周青青。” “周青青?”普林斯用并不熟练的汉语重复了一遍,感慨地站起身来,“一位是我见过最漂亮的东方女人,一位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小女孩,我真的很幸运!请帮我把‘天使之心’带过来,我要为小姑娘亲手带上!” 周青青就这么恬淡地站在台上,聚光灯柔和地洒下来。大大的眼睛,粉嘟嘟的脸蛋,精致的面容,让台下的众人都忍不住看个不停。就连秦可欣和吴忻漾这种一向骄傲的人,输给周青青都心服口服。 “这位先生,请问你是周青青的父亲吗?” 面对普林斯的提问,周奇微笑地点了点头。而他今天的穿着,也同样打动了普林斯,被称为他今晚所见穿着最为得体的男士。 “都怪你,让周奇穿的这么夸张,你看他多得意。” 秦可欣和吴忻漾来到台下,两个顿时讨论了起来。吴忻漾哼了一声,“早知道就让他穿着早上那一身来了,只是他和南宫雪是什么关系?怎么好像看到他俩眉来眼去?” 确定完毕“天使之心”的形象大使,普林斯激动地宣布,南宫雪将在这里演唱同名最新单曲。听到这个消息,哪怕这是上流社会,仍旧是引起了众人的一阵惊呼。她的唱腔介于流行与空灵之间,秒杀各个年龄段。 “小姑娘,我们一起来唱这首歌好不好?”南宫雪弯下腰来,笑着看向周青青。 “好呀,大姐姐你真的很好看。” 知道周青青有机会和南宫雪在一起演唱,台下的众人顿时羡慕不已。看到女神牵着周青青的小手,有人激动地按下了快门。而这张本该出现在苏北日报头版头条的照片,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出现。 但后来流传到网络上后,被人们称为“世纪牵手”。 一个是当代的雪国女神,另外一个,是执掌世界的一方强悍势力党魁。当然,这些都是后话了。可无论如何,这都是极为让人动容的画面。 看到两个人的对话,周奇顿时警惕起来,“喂,我女儿不会唱歌,你干嘛非要拉着她?” 南宫雪知道周奇还记着当时的事情,俏脸绯红,低声解释起来,“你一个大男人,不要这么一直抓着不放好不好?那天我也不是故意的!再说了,那天你走以后,我还派人去找到了那个老人,给了很多钱,也帮他的孩子找到了工作!” 嗯?听到南宫雪这么回答,倒是很出乎周奇的意料之外。 当初他以为南宫雪只是一个公主党,平日里只知道欺负老实人。没有想到她还有诸多善良的一面,周奇也不禁点了点头,对她的印象开始大为改观。于是他拍了拍青青的肩膀,示意青青过去和南宫雪站在一起。 此时灯光已经开始昏暗,响起了柔美的音乐。周奇点了根烟斜靠在不远处的墙上,微微闭上了双眼。即便是如他般对音乐特别挑剔的人,也不得不感叹,南宫雪的音色是如此的让人心旷神怡。也让他在这个瞬间,想起了夏怡若。 一曲唱罢,等到灯光重新亮起,人们还没有从刚刚的气氛之中回味过来。 普林斯又在上面说了一通话,南宫雪和大家告别后直接离开了会场。普林斯则亲手牵着周青青的手走下来,和周奇在一旁交谈起来。 “周先生,我是非常认真地想要和你约谈这件事情,在今年下半年,我准备……” 没等普林斯说完,周奇便摆了摆手,吸了口烟,“普林斯先生,我非常感谢您的垂青,我替青青感谢你。但这件事情,我希望给我们一点考虑的时间。我现在恐怕没法答应你。” 经过翻译,普林斯的眼中顿时流露出了万分失望的情绪。 他叹了口气,试图努力说服周奇,但周奇仍旧无法给他肯定的答复。真正的原因,就是周奇不希望太过曝光周青青。他知道过早成名,对于某些人来说或许是好事,但他不希望周青青从小便经历这一切。他只希望,周青青可以简简单单,幸幸福福地过好这一生。 随着南宫雪的离场,此时也开始正式进入到了慈善拍卖的环节,大家纷纷进入了主会场。 “周奇,刚才你看见钱玺雄了吧?感觉怎么样?” 吴正国作为大佬之一,没有必要直接坐在拍卖场,而是由吴忻漾代劳。他拉着周奇来到了二楼的阳台上。周青青此时已经有些困意,被周奇抱在怀里。 “不愧是钱家的家长,的确气势非凡,有很大的官威。如果我没有猜错,你们刚刚一定在聊很重要的事情吧?而且,你们也一定是被他牵着鼻子走的。” 吴正国点了点头,眯起了双眼,“这个老狐狸,真是越活越妖孽了。” 周奇望着天上的月光,微微闭上了双眼。 虽然他现在闭着双眼,但是整个钱家的山庄地图,都出现在了他的脑海中。这里的气象,就是一个硕大的阵法。无数阵眼密密麻麻地排布着,而其中最为耀眼的,便是钱玺雄所在的位置。那种光芒不似寻常的能量,透露着妖异。 周奇瞬间想了起来,刚刚第一次见到钱玺雄的时候,就发现了他身上的不对劲。他手上戴着的戒指,仿佛是有一种格外诡异的能量。 “钱玺雄戴的戒指,是不是有点诡异?”周奇皱着眉头看向吴正国。 “没错,不愧是周奇,你果然注意到了。” 吴正国四下看了看,压低了声音,“钱家的崛起,离不开那枚戒指。可以说那个戒指,是我们苏北市最大的秘密之一。你知道我曾经有个风水师傅吧?你也知道他的确有本事吧?当初我让他调查这件事情,然后便死了。” 听闻此言,周奇挑了挑眉头。 他没有想到,这枚戒指居然关乎钱家的崛起。在他看来,这不过就是一枚法器。充其量就是给阵法加持能量的东西,怎么会有如此沉重的影响。甚至不惜得罪吴家,也要将那个风水师傅杀掉,到底想要隐瞒什么? “你或许不相信,那我告诉你一件事情……” 听着吴正国的介绍,周奇的眼睛瞪得溜圆。他不可置信地看着吴正国,甚至双手都有些微微颤抖。这件事情可以保证十足的真实性,而并非杜撰。现在知道这件事情的人越来越少,病的病,死的死。那些活着的,全都紧紧依靠在钱家的周围。 周奇点了根烟,他把烟都吸进了肺里。 “这件事情太过骇人听闻,我需要消化一下。” “一般人不会相信,但我知道你肯定会认真听进去的。周奇,你懂我的意思?” 周奇点了点头,他当然懂吴正国的意思。吴正国拍了拍他的肩膀,当先从二楼走了下去,脸上带着难以捉摸的表情。有些阴沉,有些无奈。 抽完这个烟,周奇也没有过多停留。他抱着青青离开了钱家的山庄,回到了家中。 洗完澡躺在床上,脑海中都是吴正国给他讲述的那件事。 那年钱玺雄还是个少年,更准确的说,他不过是个襁褓中的婴儿。正是兵荒马乱的年代,钱家是苏北有名的地主。据传当时侵略者来扫荡的时候,来到了他们居住的宅子里。鬼子们正要大肆掠夺的时候,奇迹发生了。 据当时目睹这件事情的吴家人传言,有一束漆黑如墨的光芒闪过。 几秒过后,凡事出现在那里的人全都死了。 也是那件事情发生之后,钱玺雄的父亲当晚就不治而死。从种种迹象都能够看的出来,那一束光,绝对和钱玺雄的戒指有着绝对的关系。 那不是一般的戒指,那是能够夺命的戒指。 最让周奇感觉到震撼的,不是这枚戒指可以杀人本身,而是它的真实来历。这种能够杀人的魔光,在灵神界十分常见。但是在这里的现实世界,却相当稀有。它是怎么出现在这里的?除了这个,难道还有其它的物件? 灵神界的存在,到底是为了什么? 两者之间,或许真的有冥冥之中的联系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