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18:头脑清醒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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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看看吧。” 林耀来到客厅,将报纸丢给了正在吃早餐的鸡心。 鸡心不以为然的拿起来,只看两眼便目瞪口呆,惊道:“这样也行?” “书生杀人不用刀,口诛笔伐就能让你死的不能再死了。” 林耀坐在沙发上,扫了眼叶国欢举着ak的照片,叹息道:“叶国欢是个猛将,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,他的通缉令贴的到处都是,警方悬赏三百万港币抓他,不知道他能不能熬过这一劫。” 鸡心闻声后说道:“我们也不知道能不能熬过这一劫,别忘了,这里是元朗,三湘帮的底地盘,他们肯定在找我们,再不走就等着死吧。” 看了他一眼,林耀表情不置可否。 鸡心现在一心想分钱跑路,却不想想自己人生地不熟,跑路是说跑就能跑的吗? 眼看林耀不回答他,鸡心咬了口火腿煎蛋,又道:“耀哥,你是怎么想的,真以为在这套公寓里能躲三五个月啊?” “地方肯定要换,只是不能现在换,我们这里暂时还是安全的,没必要做惊弓之鸟,还是再等几天吧。” 林耀说的不容置疑,更没提分钱的事。 一转眼,四天过去了。 黑白两道都在找他们,更有传言,叶国欢逃进了九龙城寨,正在利用这个三不管地带逃脱追捕。 还有小报放出风来,说叶国欢其实被抓了,此时正在接受严格审讯。 各种消息层出不穷,至于哪条真,哪条假,这就不得而知了。 对于叶国欢被捕的消息,林耀并不是很相信。 此人命犯七杀,想不声不响的抓住他,基本没有可能。 林耀更倾向于,叶国欢逃进了九龙城寨,或者被某个大人物庇护了,这才一直没有被抓到。 几天下来,林耀稳坐钓鱼台,只等风头慢慢散去。 他相信,人的注意力不可能永在一个点上,迟迟找不到他们,不管是黑道还是白道,时间一久都会松懈。 只是林耀挨得住,鸡心却有点挨不住了。 一天天过去,他显得越发急躁。 林耀都不知道,他为什么这么想走,莫非是担心时间久了,他会分不到钱了? 劝了他几次,他也听不进去。 第五天,林耀洗澡的功夫,他甚至想进屋偷钱逃跑。 幸好刀仔一直看着他,将他抓了个现行。 不然,只能到警署见他了。 “耀哥,你得好好劝劝鸡心,鸡心的样子被打死豺狼的那个差佬看到了,现在通缉令贴的到处都是,所有人都知道他是通缉犯,真让他跑出去,被差佬抓了怎么办?” 站在阳台上,看着落下的夕阳,刀仔脸上满是忧虑。 林耀吸了口烟,默不作声的点点头。 片刻之后,烟头丢在地上用脚踩灭,他深吸了一口气:“晚上我叫他出去谈谈。” “刀仔,耀哥,吃饭了。” 小凤做好了晚饭,来阳台叫他们吃饭。 林耀面无表情的来到客厅,看了眼坐在餐桌前有些心虚的鸡心,开口道:“鸡心,我们在这里藏了五天了,再藏下去可能不安全,晚上咱两出去转转,看看能不能找到更合适的住处。” “好。” 鸡心低着头不敢看林耀的目光,生怕林耀会提起他逃跑的时。 其实林耀并没有提,他只是安安静静的吃饭,整顿饭一言未发。 吃饱喝足了,外面的天色也暗了下来。 林耀看了看时间,此时是晚上七点半,于是开口道:“走,我们出去转转。” 披上个外套,林耀带着鸡心离开了。 他们打车来到了马头山,此时的马头山,还没有像后世那样被开发成公寓住宅区,都是些五六十年代的低矮老楼。 脏乱差是这里的标志,仅有的两栋高楼也没有建成,看样子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停工了。 “鸡心,你是不是很想走?” 林耀直奔烂尾楼而去,一边问,一边打量着这栋楼。 鸡心不知道这话是真心还是假意,迟疑着说道:“耀哥,我说走,你不是不同意吗?” “强扭的瓜不甜,你人没走,心已经走了,我还留你做什么?” 林耀顺着楼梯往烂尾楼上走,走了两步,发现鸡心没有跟上来,于是招手道:“上来看看,要是这里合适,我准备将这里当做临时据点。” 鸡心咬牙跟了上来,二人一前一后往楼上走,很快来到了17楼的楼顶。 站在楼顶的天台上,整个马头山,乃至于半个元朗都映入眼帘。 林耀吹着晚风,打量了一下这里的环境,摇头道:“不太合适,这里太高调了,住进来瞒不过有心人的目光。所幸,我跟刀仔没被认出来,警署没挂我们的通缉令,不然只能和叶国欢一样,躲进九龙城寨里去了。” “耀哥,你同意我离开了?” 鸡心忍了许久,还是忍不住问道。 林耀回头报以微笑,笑着说道:“大家都是一条船上的人,你执意要走,我怎么挽留?” “耀哥,不用分我六十万,我这个人很知足,你给我五十万我就立刻离开港岛,一辈子也不回来了。” 鸡心一脸期盼,连要价都比以前低了不少。 林耀笑的更灿烂了,拍了拍鸡心的肩膀,揽着他一起看着脚下的城市,低语道:“你知道吗,我是一个很讲道理的人,信奉能用智慧解决的事,绝不多动武力。可有些时候,偏偏有些人不如你愿,比如说你吧,我明明告诉你了,这笔钱现在不能动,为什么你总是不信?” “耀哥?” 鸡心惊恐的看向他。 下一秒,只觉得腹部一疼。 低头一看,林耀不知什么时候拿出了一把匕首,此时匕首已经扎在了他的肚子上。 “嘘!!” 林耀捂着鸡心的嘴,低语道:“天黑了,别大声说话!” 噗嗤! 噗嗤!! 一连几刀下去,林耀将鸡心推开,看着他怒睁的双眼。 此时鸡心还有气,捂着肚子,一脸痛苦的看着他,目光无比的恶毒。 林耀叹息一声,掏出纸巾,擦了擦刀刃上的血迹,面无表情的说道:“你知不知道,我不让你走是为了你好,现在港岛黑白两道都在找我们,你带着钱离开就是羊入虎口。” “我明明已经告诉你了,再等几个月,以后有的是好日子过,你为什么就不相信,非要让我难做呢?” “你以为你多厉害,叶国欢能逃掉,那是他烂命一条,谁都知道他身上没钱。” “所以,他能逃进九龙城寨,那里的人不会为难的。” “你不一样啊,那个叫陈家驹的差佬,已经看到你的样子了,谁不知道你是劫匪之一,这时候你要是出去了,跟六岁孩童手捧金砖招摇过市有什么区别?” “还逃到新加坡去,你知道新加坡在哪吗,知道要坐多久的船吗?” “你总以为我要害你,我是不想看你死啊!” “可你浪费了我的苦心,将它视之儿戏,你该死你知道吗?” 林耀走上前去,用刀刃在鸡心的脖子上一划,低语道:“下辈子,头脑清醒点!” 说实话,在今天之前,林耀从未想干掉鸡心,吞掉他的那笔钱。 他做人是有原则的,如果鸡心不是触碰了他的底线,他真不想手上沾血。 可惜,他做的太过分了。 偷钱逃跑,这怎么能忍? 真让他跑到外面去,万一被什么人给抓住,以他的性格恐怕一句也兜不住,啥都得抖出来。 贪财,喜欢钱,没有错。 不听话才是大错特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