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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8故人重逢

    马修本来准备悄悄溜走,免得和惠特曼两个人都尴尬。

    结果惠特曼一眼看到了他,反而走了过来。

    “男爵。”惠特曼对他微微示意,对自己的失败并无任何掩饰:“支教巫师的工作看起来并不简单,至少对我来说,是一项巨大挑战。”

    马修开导说:“惠特曼部长,这种事对你来说就是大材小用,不用在意。庄园居民基础差,而且更看重应用,所以听不懂你说的艰深内容,也是正常的。”

    “不。”

    惠特曼·莱斯利眼神坚毅:“基础差是现状,但一名优秀的老师,一名优秀的巫师教授,需要能够有弥补这缺陷的办法。”

    他原本只是找借口过来,长期观察俾斯麦庄园的实际动态。

    四公即可能变成“五公”,魔灵割据的局面会进入一个微妙的变化,真理之眼必须得到足够的真实情报。

    谁知道刚来就被迎面一锤。

    在惠特曼看来,教导一群年轻人巫术并不难,只需要他们认真聆听自己的授课,记录自己那些精准又毫无废话的基础知识,并且将它们加以熟悉,与巫术的种种现象进行联动,就能很轻松入门。

    至少在真理之眼,惠特曼带过的几名巫师学徒都是这样,自己稍微一讲,他们就会明白。

    被学生们打哈欠,打瞌睡,甚至互相之间聊天气,让惠特曼出离愤怒!

    这群年轻人根本不知道,站在他们面前的是谁!

    真理之眼的四大部长之一,资深巫师教授,开发“元次巫术”概念与实战的第一人!

    惠特曼·莱斯利。

    这个名字在巫师们口中广为流传,不仅仅是作为真理之眼的元素部长。

    惠特曼拥有极其扎实深厚的四元素理论基础,他另辟蹊径,融入古代神秘学和数学演算方式,以“元次巫术”声名大噪。那时候给“元次巫术”开辟了连续两个月的专题版面,可以说是最高的认可。

    但就是这样的一名巫师巨匠,却折戟在一群卡尔马年轻女学生面前。

    惠特曼恼怒之余又很快冷静下来。

    他立马想明白了。

    自己已经过于习惯真理之眼的氛围、巫师塔内的浓厚巫术气息,使用各种专业名词与高阶巫术联动变成一种肌肉记忆。

    这在真理之眼是常态,每一名巫师教授都有自己的课题和研究,因此教授普通巫师或者学徒的时间有限,都是尽可能用最少的词汇,讲述最多的内容。

    至于能不能听懂,能不能消化理解,那就是学生自己要解决的问题了。

    一言蔽之。

    真理之眼内,是以上位者为主,一切其他成员都要围绕着巫师教授们,以这117人为绝对核心。只要这117名巫师教授们依旧在不断产出新的发现和课题,就是合格而值得不惜一切代价去支持的。

    普通巫师也好,巫师学徒也好,是可以随便替换的,只需要时间就能培养出来,但巫师教授们是不可缺少的,是真理之眼存在的绝对根基。

    所有巫师,或者说巫术从业者都对此心知肚明。

    可在俾斯麦庄园,要的并不是高端导师,而是基础知识的教师,将四元素论简答直观地传授给没有什么基础的姑娘们,并且要让她们有一定的兴趣继续去研究。

    惠特曼意识到,可能自己做不到这一点。

    这当然让他挫败而羞愧,但也让他从另一个角度审视自身过往。

    想清楚之后,惠特曼做出决定。

    “男爵。我可能无法胜任教导这群孩子们的职责。”

    惠特曼坦然:“她们需要更加鲜活,能够调动她们兴趣和情绪的人,这一点我很抱歉,并不能满足。我已经习惯了尽量摒弃情绪,避免主观因素去影响观摩研究客观的四元素世界。”

    马修有点略微意外。

    开头他还以为惠特曼生气了,要和这群学生死磕,变身魔鬼教师之类的。

    没想惠特曼竟然很率直地承认了自己的失败,虽然语气里还是有一点杰出学者的傲气。

    “听说庄园里有巫师塔,有炼金工房,还有一座研究所。”

    惠特曼平静地说:“我想要进入研究所,参与一些方面的研究,以实际应用来教导学生。”

    马修犹豫了一下:“没问题。只是研究所……所长是普朗克先生。”

    “普朗克·费米。”惠特曼嘴角露出一个神秘的笑容:“我和他是老熟人了。”

    他稍作解释:“数学上,我和普朗克有过不少合作和讨论,‘元次巫术’也得到了他一部分启发。”

    这是马修没有想到的。

    俩人一路从图书馆慢慢走向研究所,路途中,惠特曼简要讲了一下当年与普朗克的交集。

    那是一次萨克森王国的巫师会议,惠特曼当时已经是巫师教授,突然听闻路上有一个人嘴里碎碎念着,一元二次,一元三次,这样的古怪词汇。

    接着这人突然从兜里掏出一支白色粉笔,在地上刷刷写了起来。

    旁边有两个路过的人骂:“普朗克,快滚开!又在地上乱画!狗改不了吃屎!待会儿你交不起清洗的钱,又要被关起来!”

    原来这位名叫普朗克的中年人,有一种奇特的怪癖,走着走着就开始眼神飘忽,像是犯病一样,然后就会摸出粉笔和炭笔在地上和墙上乱写乱画。整个人走火入魔了一样。

    本地人都说,普朗克是学数学学傻了。

    普朗克·费米也曾经是萨克森工程大学的一位名人,不过毕业后就越来越古怪孤僻,依靠给学院学生补习数学为生,一直在研究数学,还弄出了一个古怪的自然力学。

    惠特曼突然发现,地上写下的那些密密麻麻的数字和符号,有一种古怪的协调感。

    他制止其他人靠近,掏了金币避免周围人打扰普朗克。

    普朗克依旧嘴里碎碎念着,趴在地上疯狂写下一条条公式,一个个算术程式,直到写完最后一个,普朗克这才用被粉笔染白的手指抓了抓头发,弄得一头灰。

    数学造诣不浅的惠特曼越看越是吃惊。

    地上演算证明了一个从未有过的概念,元次。

    通过代表未知的“元”和代表该未知反复叠加数的“次”,这个概念足以描述众多数学上难以演算的过程,并且能够适用于众多领域。

    惠特曼一把抓住普朗克:“和我去真理之眼,在那里,你可以变成一名理论大师!”

    “巫术?”普朗克摇摇头:“太狭隘了……数学要计算描述的是无限。”

    无比狂妄的话从这个一头灰的落魄中年人嘴里说出来,显得如此不真实。

    “你喜欢元次公式吗?”普朗克摸了摸肚子:“你给我一个金币,它就是你的了。”

    “这是无价之宝。”惠特曼掏出身上所有的金券。

    普朗克只拿了其中一枚金币:“谢谢你让我能够把它完整写出来,或许被人打断,我就计算不出来了。元次公式,也算是我们共同演算的成果。”

    “街角的黑面包,一枚金币可以买五片,够我两天用了。”

    说完,这位中年人就乐呵呵地走了。

    就这样,惠特曼用一枚金币,换到了后来名震巫师界的“元次巫术”雏形。

    喜欢庄园革命庄园革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