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八章 行动
其实要说也难怪。 这个年代年轻人找对象的标准,除了要问对方是不是大学毕业,就是问对方父母是干什么的。 这时的流行语,已经从“学好数理化,走遍天下都不怕”变成了“学好数理化,不如有个好爸爸”。 因为大学生的高学历固然受人尊重,拥有常人难及的上升发展潜力,但那是跟普通的老百姓比。 而究竟能不能把学历上的优势迅速变现,在同类人群中脱颖而出,关键就要看“好爸爸”的了。 水澜就曾深受其苦,对这里面的事儿是最清楚不过的了。 所以从这两点出发,无论怎么看,罗阳都是当之无愧的钻石王老五啊。 论家世是堂堂部长公子,罗家的独苗儿。 论职业是市长秘书,前途远大。 论才貌是名校毕业的大学生,文质彬彬,风度翩翩。 最关键的,是他唯一的亲生女儿,也是被水清一家给带大的,就跟亲生的一样。 像这样的条件,莫说水家人会萌生出点想法,但凡了解点情况的街坊四邻,又有谁不觉着这是老天爷给水家送来的现成女婿呢? 大家便都带着点乐见其成的想法看着他们,希望水清能和罗阳走在一起。 所以每隔几天,当罗阳带着大包小包一跑到水家来看闺女,往往就会有邻居凑在后头跟着议论。 “瞧这未来姑爷,跑得还挺勤。水家大闺女这回是钓着金龟婿了。” “就是,我看水清和那罗秘书带着孩子站在一起,就活脱儿一家三口。带着相儿呢,早晚的事儿。” “那还不是好人有好报啊?在孩子上头亏掉的,在孩子上头又给找补回来啦。别人没这个善心,就没这个福气。这叫天作之合。” 不用问,在许多旁观者、过来人的眼中,几乎已经能认定,水清迟早要带着晓影与罗阳组成一个新的家庭了。 在她们看来,这才是最符合实际的选择,也是最优结果。 只是可惜啊,有个人却不是这么想的。 大家越是说的热闹,洪衍武他就越痛苦、越嫉妒。 所以这件事到了他的嘴里,那可就变了味儿了。 “什么狗屁市长秘书,那姓罗的是个笨蛋。居然送水家希尔顿和雀巢咖啡,人家能抽的惯、喝的惯才怪呢。全他妈样子货,糊弄老百姓呢!” “我就烦纨绔子弟,那小子有什么了不起的。不就是靠着有个戴官儿帽子的亲爹吗?他自己才挣几个子儿?还秘书?不就是过去县太爷的狗头师爷吗?他也配得上水清,我看和他那二百五‘表妹’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呢。是不是泉子呀?” “我就不明白了,这种事怎么会发生的?这姓罗的是什么好东西啊?噢,把晓影和她亲妈一扔不管了,几年之后找回来再说句对不起就完了?认罪那是本分,可归根结底他还是个罪人。怎么这一家子就好赖不分啊?还把他当贵客招待?连水清这么明白的人。怎么也……” “嘿,你笑什么笑啊,说话。干嘛啊这是?坏人坏事,人人得管,这道理你不懂啊?我是说这世上没有白马王子,只有白眼儿王八……哎哟嘿!” 瞧瞧,本来正切菜练刀工呢,不专心致志,洪衍武这小子非念叨这个。 结果泉子一乐,他这老脸一红,一走神,就给手上添了个口子。 可他也没法怪别人笑话呀。 谁能想到往日里精神抖擞、万事不发愁的洪三爷,居然会被身边早就存在多年的一位女性弄得神不守舍、萎靡不振呀,这确实是一件挺有趣儿的事。 “我现在是相信了,你对清儿姐是动真格的了。那既然如此,你就大胆追啊。你现在追求清儿姐还不晚,毕竟还没听说,清儿姐和姓罗的会怎么样,你还有机会。追的上,追不上的,也总比日后后悔强。是不是?” 旁观者清,陈力泉的话是一语中的。 洪衍武一琢磨,对啊,男人嘛,该狠的时候就要狠,老玩形式主义,光看着管什么用啊。 瞎“汪汪”能解决问题吗?别忘了,革命不是请客吃饭,不是他妈的绣花! 再怎么样,至少兵贵神速的道理是对的。 现在的局面,可不就是越拖下去越对自己不利嘛。 这等俩人关系确定了,可就瞎了。 得嘞,当机立断,必须付诸行动啊!追! 可追是追,到底该怎么追啊? 这个年头和日后还是很不一样的。 男人给女人营造浪漫,表达爱意,讲究含蓄。 绝不能鲜花玫瑰直接上,直眉瞪眼的堵着人家说“我爱你”。 否则不让人当成流氓,也多半会让人觉得你是个神经病。 特别是水清跟洪衍武还有着六岁的年龄差,骨子里又是个文艺女青年。 那在这方面,洪衍武就得更注意不能太轻佻,表现得更稳重才行。 所以既然一个年代有一个年代的特点,洪衍武并不想用什么标新立异的举动吓着水清,他就只有采用这个时代最通常的办法写信。 毕竟那个年代见字如见人。要想让一个姑娘了解自己,知道自己对她的感情,就是通过文字。 而且这种办法还有一个好处,就是通过阅读了解心意,既增加了想象空间,也避免了面对面的尴尬。 实事求是的说,这方面对洪衍武来说,其实还真不是什么劣势。 因为一,他前世作为四大房企之一的老总,为了面子还是在硬笔书法下过点功夫的,写出来至少能够见人。 比起同时代大多数人狗爬一样的字儿,已经算漂亮的了。 其二呢,这个时期人们写情书,虽然已经不像七十年代那样,把“爱情”两个字视为大忌,谈到这两个字只能说“革命友谊”,但内容的表达也依然是挺拘束的。 往往云里雾里瞎绕半天,很少有人直接说到两个人的感情的。 真说到比过去进步的地方,只在于八十年代的青年敢于借用浪漫的诗歌来表达情感了。 而这也是这个年代诗人红极一时,诗歌广受知识份子喜爱的原因,它有实际应用的需要啊。 具体的例子就是舒婷的《致橡树》,几乎只要知道这首诗的人都引用过。 但反过来说,这也成为了当时人们的局限性。 往往高明者还懂得抄点普希金、海涅什么的,傻点的只会抱着《诗刊》杂志狂抄。 那要碰见人家看过的,效果可就要大打折扣了,甚至有时候还会弄巧反拙,反倒显得自己无才,只懂得拾人牙慧。 偏偏这一点上,洪衍武是特别有优势的,因为他有脱离于这个年代的见识啊。 作诗的本事他不行,可是剽窃歌曲的经验比较丰富。 既然他随便漏点玩意,都能把杨卫帆捧到歌坛顶峰了。 那再用些脑细胞,把适合做情书的歌词找出几首还算回事吗? 于是这小子找来信纸和钢笔,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之势一挥而就啊。 好嘛,别看“张天王”这会儿还没出道儿呢。 可他未来的一首《情网》就已经被一个卑鄙的人,恬不知耻窃为己有了。 请你再为我点上一盏烛光 因为我早已迷失了方向 我掩饰不住的慌张 在迫不及待地张望 生怕这一路是好梦一场 而你是一张无边无际的网 轻易就把我困在网中央 我越陷越深越迷惘 路越走越远越漫长 如何我才能捉住你眼光 情愿就这样守在你身旁 情愿就这样一辈子不忘 我打开爱情这扇窗 却看见长夜日凄凉 问你是否会舍得我心伤。 写完了洪衍武还自鸣得意地摇头晃脑呢。 吹了吹信纸,自己念叨。 “嘿,家有万贯不如薄技在身啊。瞧哥们这脑子,我自己都佩服。北岛、舒婷算什么,不就是写诗吗?对我也就是放个屁的事儿。”